早上起床前做了個夢,夢裡我穿著高中制服和一位高中女同學,以及幾位大學同學在大學校園裡邂逅了一位女子,卻一直無法問到其姓名,最後終於得知那女子的姓名,但夢境也隨之結束。詭異的是,在醒來後我才明白過來,夢裡的地點是高中校園,那女子的姓名和高中同學同名同姓,兩人根本是同一個人。
電腦持續失聲,所以這幾天我又慢慢變回一個『電視人』一隻書蠹,電腦的功用僅在於下載、燒錄和打網誌。電腦沒有聲音,所以只好想辦法的把影片都燒錄起來用老爸的點唱機來觀賞,雖然3.1聲道的確比陽春的電腦喇叭過癮的多,但燒錄成VCD的過程和手續費時又不經濟,如果家裡有台DVD放映機,實在會好很多,很幾年前家裡就想過要添購一台卻總是不了了之,主要還是沒有必要、急迫性需要的關係,儘快修好電腦才是正途。
好像現在的網誌都在紀錄家庭、生活、心情上的變化與想法,這情況好像也無可厚非。因為這就是我現在的生活環境,鎮日在家足不出戶,所看的所想的所經歷的,都脫離不開家的範圍。別人看到我的網誌可能覺得很平淡或者無趣,我倒是寫的很高興很捨不得停,Essie曾經說過我的網誌很八卦很私人,也許就是這樣吧,或許我是把網誌當成一種發洩和紓解的管道,當成是另一種我和他人接觸也讓他人認識我的一個橋樑,我自認為孤癖,不會主動說出內心的真實想法,對這種話題點到即止。寫網誌,也許是有種心態,不是親口說出來的就不算是透露心事,總之是達到紓發的目的了,別人知道了也無所謂,反正不是我說的,這樣自我欺騙的心態,既然都是要欺騙自己的,不如就在這件事上騙騙自己就好。
我也曾經猶豫過而美化或是隱藏內容,現在卻不這麼認為了,這就是我啊,沒有必要害怕別人看了網誌後詢問就放棄紀錄自己的生活,很多事都是自由心證,瞞不了人的,朋友會詢問是出於關心,對於他人的關心就大方接受,若是真的不想回答就當作沒這回事吧,你可以問,但我不一定要回答。網誌是我的地盤,你到我的地盤當然要接受我所訂下的遊戲規則,粗俗點說就是Rule or Out。
今天老爸拿到之前清掃街道的報酬,比之前所說的多了一千元,我拿到兩千元,對目前沒有收入的我來說,除了開心還是開心。
- Sep 29 Thu 2005 03:15
My Rul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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